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
(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
(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
(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