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法人制度是: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