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首次机动驾驶证持有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第二次便可以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后面便可以换发永久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