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大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缴存比例5%-12%,个人缴存比例5%-12%。
2、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均不得高于12%。除个人缴存者或另有规定外,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同一单位下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应相同。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