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主要应该写明下列内容:
1、列明再审当事人。包括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再审其他当事人;
2、写明申请再审理由。包括两个部分,主要是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和论述部分,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比如是民事案件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和一百八十二条,主要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等。
根据上述法定事由,确定一点或者几点作为提出再审的事由,合议庭在对再审案件进行审查的时候,主要是看列明的再审法定事由,该法定事有没有证据和事实依据。
3、论述。主要应该考虑三个问题,原审错误的地方在何处、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再审提出的再审事由是否有事实依据,证据能否充分证明、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合理性在哪里,为什么应该进行再审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