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凡旷工连续三天或全年累计五天者,公司将按照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公司旷工管理制度条款处理。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该员工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