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定义,是用来揭示事物的本质,要言简意赅;举例子是把抽象的事物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
2、分类别,是将纷繁复杂的事物有条理地清晰地介绍给读者;
3、列数字,是从数量的角度说明事物的特征;
4、打比方,是用比喻的方式,具体生动地介绍事物的特点;
5、作比较,是将事物的相同、相反或相似的特点加以比较,突出被说明事物的主要特点;
6、列图表,是指画制图表,分项分类说明事物的特点;
7、作诠释,与下定义相似,只是语言的表述更详尽和具体,有解释的效果;
8、摹状貌,是指运用描写等的手段来介绍事物的样子形状和面貌。
在说明文中,可以采用时间顺序来说明事物的发展变化或工作流程;也可以采用空间顺序,如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内到外等等,来说明事物的结构与组成;或者采用逻辑顺序,如从总到分、从具体到抽象、从原因到结果等等,说明事物的内在或外在联系,使说明的事物的特点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