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并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生小孩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并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