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周代,随着社会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纺织业也应运而生,于是出现了华美的暗花绸和多彩的刺绣品。人们用它制作服装,于是出现了冕服。《虞书·益稷》篇中记有:"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这里所说的用五彩色施于衣裳上,即十二章花纹用画与绣的方法施于冕服上,说明当时的服饰图案已很有特点了。据《虞书·益稷》中记载所说的十二章花纹,纹饰的次序为日、月、星、龙、山、华虫、火、宗彝、藻、粉米、黼、黻。十二章的每一个纹样都有它的含义和象征意义。日、月、星:取其照临光明,如三光之耀; 龙:能变化,取其神之意,象征人君应机布教而善于变化; 山:取其能云雨或说取其镇重的性格,象征王者镇重安静四方; 华虫:雉属,取其有文章(文采),也有说雉性有耿介的本质,表示王者有文章之德; 宗彝:表示有深浅之知,威猛之德; 火:取其明,火炎向上有率士群黎向归上命之意; 粉米:取其洁白且能养人之意,若聚米形象征有济养之德; 黼:即画金斧形,白刃而銎黑,取其能断割之意。黻:作画两已相背形,其意谓君臣可相齐,见恶改善,同时有取臣民背恶向善的含意; 十二章花纹是寓意纹,是仰视俯察天地间万物之象择而用之于服饰上的图案的源泉。 十二章纹样。从十二章花纹表现形式和象征意义来看,这些纹样并没有排出当时人们图腾崇拜的心理,同时,也表明人们已不是仅仅把图腾崇拜作为唯一的服饰图案装饰了,而且已能够运用各种自然界的物象纹样来装饰自己,表现出了奴隶社会人们的审美意识。但是,这种审美意识有着社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等级差别上。也就是说,统治阶级将这些图案视为阶级的划分,使本来是自然的美好的物象蒙上了浓厚的阶级色彩。例如,天子服饰可尽享十二章花纹;诸侯自龙衮而下至黼黻,士服藻、火,大夫加粉米。就此我们看到,这一时期的服饰纹样在设计上注意了艺术的表现,作为一种文化表现来看,表明人们的审美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