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其次,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户口本)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