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方式如下:
如果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百分之八十。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者行人负有同等责任的,机动车当事人应当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者行人负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当事人应当承担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全部责任的,机动车应承担不超过赔偿责任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