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上的70年是指该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在中国土地属于国有的,所以开发商在盖楼之前要和国家相干部门办理手续,但只是相当于租赁关系所的土地的使用权。但房子有没有满70年都属于你的,若70年期限到了,土地就属于国家的了,就要你个人给国家相关部门象征性的交纳一定的使用费,也就是租金吧。若是政府在这块地皮上有其他的项目的话,就会给你相当的补偿费,或动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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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由于我国实行商品房政策时间不久,这个问题还没有出现,有关专家已提出,国家要研究土地使用权年限满后的房产问题。
近期,全国人大在审议《物权法》草案中,已把“住宅用地期满后,如继续使用的,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条款给删除了,说明国家已重视这个问题了,国家是以民为本的,所以你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