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1950年6月29日由毛泽东主席以中央人民政府命令的形式公布施行的,共5章26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