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高速公路是不免费通行的,目前只有每年的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四个节假日,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上高速可以免费通行。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