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