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材料有: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且必须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