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被追尾的按照下列原则划分责任,然后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导致追尾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追尾的,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4、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