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和支付宝等软件,就是打开扫一扫,对准商家的收款码就行了,同时也可以让商家扫你的付款码进行付款。
自2月20日起,付款码仅用于付款使用,不再具备转账收款功能,所有收款功能将统一入口到“我要付款”页面。在消费者向商家付款时,仍然可以登录支付宝,点击首页上方的“付款”后,向商家展示二维码及条码,商家使用扫码枪或者摄像头等设备,快速扫描用户的二维码完成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在安全系统的保护下,每笔小于1000元的订单无需验证支付密码,大额交易需要验证支付密码。首次使用时,需要网络才可以进行支付。之后无需网络也可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