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指以行政权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但不赦罪,也就是赦刑不赦罪。是在国家特定时期对某些符合要求的人施行特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7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颁布国家的大赦令和特赦令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