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首先提出物极必反的思想,他认为福可为祸,正可为奇,善可为妖,事物发展到极限就会向相反方面转化。由道产生运动,到一定极限又复归于道,如此周行不息。至北宋,程颐明使用了“物极必返”一词。他认为阴阳二气感化万物,故万物本身包含着对立,以至互相摩荡形成往来屈伸的运动。其运动达于极点,即向反面变化,故万物呈现为盛极必衰,动极必静等情况,这就是“物极而必反”、“物极则反,事极则变”。他又认为万物消长盛衰周而复始,而阴阳变化的原因是由于理的存在即所谓“物极必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