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主要具有以下例外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二)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签署租赁合同时要审慎注意,查看租赁物是否已经被抵押;(三)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