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其中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粤西:湛江、茂名、阳江;粤北: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
其中广州和深圳为副省级城市,深圳为计划单列市。深圳、珠海和汕头为经济特区,广州和湛江为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下分119个县级行政区,包括60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6个县、3个自治县。20个县级市法律上直属省政府,实际上是由地级市暂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