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
我国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现已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 1、货币当局,又称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4、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