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委在1997年6月27日颁布的《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为5年。但在2003年5月21日颁布,6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没有有效期的规定。
因此,自2003年6月15日以后测试由各省语委办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再执行有效期,而2003年6月14日以前测试由各省语委办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执行有效期5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