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历新年正式定名为春节,是辛亥革命后的事。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由于那时要改用阳历,为了区分农、阳两节,将元旦定义为西历1月1日,将农历正月初一改名为春节。新中国成立,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使用世界上通用的公历纪元,把公历的元月一日定为元旦,俗称阳历年;把农历正月初一定为“春节”,俗称阴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