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元,公共管护支出2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元,公共管护支出2元。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森工企业等国有单位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测算审核管理成本,合理确定国有单位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数量、管护劳务补助标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和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