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第四款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