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则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除此以外,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