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属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于2007年从原宝安区划分出来,成为一个功能区,下辖光明和公明两个街道。名义上是一个独立区,但是行政上仍属于宝安区。2007年5月31日,光明新区正式成立;8月19日,新区顺利完成挂牌交接,投入运作。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和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是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辖公明、光明两个街道,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