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志失调证:中医病证名。指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过度,而引起脏腑精气功能紊乱,导致疾病发生或诱发的一种致病因素。
情志活动由脏腑精气应答外在环境因素的作用所产生,脏腑精气是情志活动产生的内在生理学基础。由于人体是以五脏为中心的有机整体,故情志活动与五脏精气的关系最为密切。五脏藏精,精化为气,气的运动应答外界环境而产生情志活动。因而五脏精气可产生相应的情志活动。五脏精气的盛衰及其藏泄运动的协调,气血运行的通畅,在情志的产生变化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若外在环境的变化过于强烈,情志过激或持续不解,可导致脏腑精气阴阳的功能失常,气血运行失调。如大喜大惊伤心,大怒郁怒伤肝,过度思虑伤脾,过度恐惧伤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