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朝代都不一样,以清代为例:
1、县丞:设有自己的衙署办公,与主簿一起佐理知县,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务,有些事务简单的县也可以不设县丞。
2、主簿:为知县的副手,但品级比县丞低,只有正九品。主簿的设置与县丞类似,有自己的专署办公,事简的县可不设。
3、典史:掌管一县监察狱囚之事。
4、巡检:请代在各州、县的关隘、渡口等要冲之地设巡检司,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之事。
5、驿丞:驿丞管理各驿站,掌邮传及迎送过往官员之事。
6、闸官:掌各闸储泄、启闭之事。
7、税课司大使:掌税收的征收。
8、仓大使:未入流,掌仓库的保管与守卫。
9、河泊所大使:未入流,掌征收渔业税。
10、医学训科:为一县之医官。
110、阴阳学训术:掌管星相。
12、僧会司僧会:掌管一县僧人。
13、道会司道会:掌管一县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