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中国学位的分级与高等教育的不同阶段相联系,设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
学士学位:在内地,大学前教育累计12年即小学6年,初中和高中各3年,高中毕业生经国家统一考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高等院校本科学制一般为4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同时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均可达到要求,可被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学士学位获得者,经考试进入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高等院校,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可被授予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