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应熟悉质量管理法规,并系统地进行过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
2、质量意识强,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工作作风踏实。
3、有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的业务熟悉,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4、公司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应是由下列人员担任,分别是:生产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质管部负责人、供应部负责人 ,且必须是从事产品科研与设计、工艺编制与管理、 产品质量管理、产品检验技术等专业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