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主是作为经济高度集中或经济专制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充分尊重经济自由基础上的多数决定。在经济法领域,经济民主主要强调的是经济决策的公众参与,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在宏观方面,经济民主要求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时,应当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将宏观调控决策建构在充分对话的基础之上,从而保障和促进国家宏观决策的顺利实施,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在微观方面,经济民主则体现为国家在充分尊重企业自由的前提下,要求企业建立一套有效地经济民主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企业的民主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