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物是指作为民事权利的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
1、存在于人身之外;
2、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
3、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4、物以独立成一体的有体物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