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配偶符合《个贷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
3、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
4、贷款用于消费用途的,信用评分在580分(含)以上;贷款用于经营用途的,信用评分在465分(含)以上;
5、收入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6、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7、在农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