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是:矛盾分析法,要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事物的性质、过程、条件、趋势和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认识事物。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坚持矛盾分析法。对事物认识深化的程度正是取决于对诸种矛盾及其双方分析的程度。如果离开了矛盾分析法,人们就无法观察事物、理解事物、把握事物。因此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一切事物所必须遵循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