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级罚分制
1、警告、罚分、罚局、取消比赛资格
2、罚一分制(警告、罚一分)。
二、三级罚分制
若当一运动员在上述行为规范中违反其中一条时主裁判可对其进行警告一次,同时要记录他违反规则的内容及时间若该运动员在此之后再次违反上述规则中的任意一则时,主裁判就应判罚他失1分,同时记录若第3次出现上述情况,主裁判就要与裁判长商量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且下场后主裁判要根据每一次的记录详细填写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