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林权证的作用: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明晰产权的依据;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森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