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相关内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1、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4、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5、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6、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