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税基础:
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征收率: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计算公式: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四、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