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内容;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