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环卫部门具体辖区的环卫所和环卫处管理。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它一般可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例如人们日常生活中废弃的剩饭剩菜、纸张、塑料、玻璃、电池、荧光灯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