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房产证丢失的,按照以上的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