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七年是1918年,农历戌午年,即马年。
民国纪年法是以中华民国成立为起始的纪年法,以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为起始的纪年方法。当时规定与公元纪年法并行但官方,个人档案中多用民国纪年法。
民国年换算:公元纪年减去1911,得出民国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