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往期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如果软件内保存有历史申报数据,按下列操作步骤导入修改、重新申报:(超过24个月的申报数据无法进行修改)
1、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明细申报数据管理”模块后,选择需要重新申报的所属月份,记住与之对应的“填表日期”,点击左下角的“新增申报表”按钮;
2、将“所得期间”调整为需要补报的所属月份,然后点击“导入”按钮;
3、“导入类别”选择“从往期申报表数据中导入”选项,点击“下一步”;
4、找到需要导入的往期申报数据所对应的“填表日期”,选中后点击“确定”按钮;
5、点击“下一步”按钮;
6、初次使用导入功能时,先设置对应关系,将右侧的“文件列头”选择与左侧“表格列头”的内容一致。然后,点击“完成”按钮;
7、数据导入后,会出现“导入数据成功”的提示信息。此时,可以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向税务机关提交”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