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可以异地报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但有一定的条件。
非户籍地在异地工作的考生报考有以下三类情况:
1、在国营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单位有人事部门,没有人事部门的可以由其直属上级人事部门代管的,由人事部门出具干部人事关系证明的,可以异地或工作地申报教师资格考试。
2、在私营企业、民营机构工作的考生,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过考生自己的人事档案代理的,其人事关系证明也有上述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开具的,可以异地或工作地申报教师资格考试。
3、户口回原籍尚无工作的考生,不能异地申报,只能按户籍地考生到户籍地教育局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