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取员工押金不合理,用人单位是不应收取任何费用的,若有的用人单位要求交押金,这是不合理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实在不行的话就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