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