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是肯定会调查女方的。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